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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(2)学期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2021年03月15日  

 

转发延大教发〔2021〕5号文件

 

各学院:

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实施,根据《延边大学本科教学规程》,现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(一)开学初例行检查

时间:3月15日-3月26日

检查内容:1.教学基本条件保障及运行情况;2.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。

由学院自行检查本学院开设课程教学运行情况,以保证各类课程按时正常开课。由学校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对全校本科课程上课情况进行抽查。

(二)专项检查

1.时间:4月1日-4月30日

2.检查内容:专业必修课程课堂教学实施情况。

3.学院制订课堂教学检查计划(附件2),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。建议院领导、院级教学管理人员对本学院各专业必修课程进行抽查;专业负责人(主任)、教研室主任等,对本专业必修课程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。

在专项检查期间学院及专业的听课、看课门数力求达到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80%或以上。

4.专项检查期间,学校教室可视化多功能平台(求真楼三楼西侧)面向学院和专业实施预约式开放。

(三)教学督导组课堂教学观察

校教学督导组将通过听课、看课、走访、教室可视化多功能平台看课等方式进行抽查。教学督导组本学期的具体工作内容等,将另行通知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.教学检查工作不得影响或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。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。

2.教学检查结束后,检查人员可通过当面交流、座谈、个别谈话等形式及时反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;或将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汇总后报送学校,以便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。受理部门: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
三、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(求真楼206室),魏老师,联系电话:2436418;电子版发至:pgzx@ybu.edu.cn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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